龚克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潜江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北楚天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290201010943083
龚律师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他认真细致、思维敏捷,善于利用已掌握的证据,捕捉细节,寻找案件突破口。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刑事、民事案件,其中不乏重大、疑难案,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好评。特别是在承办婚姻家庭类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案件过程中,他耐心、细致,结合事实和法律,在充分了解委托人的诉求的基础上提出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的诉讼策略,并充分发挥执业技巧,经常出色地完成委托,挽回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在承办刑事案件过程中,他坚持“让证据说话!”,善于查找案件中的细节,庭审辩护经验丰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庭上他仗义执言,雄辩滔滔。由他撰写的辩护词,逻辑严慬、说理充分,其辩护观点经常被合议庭全部采纳。此外,龚律师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地开展法律援助,执业期间承办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侵权纠纷、劳务纠纷、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非诉事务等等。
历年承办的部分刑事案件:
杨某故意伤害案 周某贩卖毒品案 张某贪污、挪用公款案 郑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邓某强奸案 谭某寻衅滋事案 葛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冯某盗窃案 徐某非法拘禁案 黄某某抢夺案 王某某挪用公款案 孟某信用卡诈骗案 李某某非法经营案 杜某某赌博案 叶某抢劫案 罗某组织考试作弊案 关某交通肇事案 罗某某诈骗案 潘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卢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吴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谭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案 夏某某故意杀人案 胡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郑某非法买卖枪支案 杜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
历年承办的部分民事案件:
刘某诉李某某离婚案 赵某诉刘某、湖北XX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彭某某诉张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 程某诉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孙某诉朱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钟某诉李某承揽合同纠纷案 李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徐某某诉聂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周某甲诉周某乙、周某丙继承纠纷案 吴某诉郑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陈某诉王某某相邻关系纠纷案
(由于篇幅有限,暂作上述列举)
龚克律师崇尚法治,坚定不移地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执业目标,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终极执业理想,以诚信为执业之本,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热忱地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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